改革案例分享-弘业股份推动市场化用工机制的实施
为持续推进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改革,推动市场化用工机制的实施,近年来,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要求,公司制定和修订了多个市场化用工相关制度条款,并按制度组织实施,且有所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相关条款分散在多个制度中,为市场化用工机制的传达、落实和执行带来不便。为进一步推动市场化用工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形成刚性约束的落实机制,按照苏豪控股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要求,制定了《弘业股份推进市场化用工机制实施指引》,列出了制度依据、落实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一、员工公开招聘
(一)根据公司《招聘录用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对外通过前程无忧、智联招聘等专业媒体及专场招聘会、猎头公司等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启事;对内通过公司钉钉群、张贴布告等形式发布招聘启事,纳入公司信息公开范围。内部选聘方面,2020年采取在控股集团内部公开招聘的方式,对风控法律部负责人及纪检工作人员成功开展公开招聘选拔;对外招聘方面,2020年外部引进57人,2021年外部引进77人,均通过公开招聘;2022年将更多地运用内外部公开招聘的形式,公平竞争、广纳人才,2022年截至目前,通过公开招聘外部引进15人。
(二)根据公司《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按需积极开展市场化选聘。2020年,弘业环保通过市场化选聘副总经理1人,2021年通过市场化引进弘业股份总经理助理1人、化肥公司副总经理1人,2022年将继续推进市场化选聘管理人才。
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
根据公司《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积极推进干部选任竞争上岗机制,尤其在职能部门中推广。2020年,采取内部公开竞聘的方式,对证券投资部负责人进行公开竞争上岗,并取得成效;2022年上半年,公司大力开展管理人员竞争上岗,职能部门正副职11名中层干部全部“集体起立”,就这些岗位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竞聘选拔,有23人参加竞聘,经过资格审查、基础业绩测评、竞聘评分,党委会研究确定了最终干部人选。经过几次竞聘选拔,公司上下形成了管理干部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导 向和氛围,下半年将继续就相关职能部门、业务单位负责人开展竞争上岗。
三、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
(一)按照公司《员工违规处分规定》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规定,2021年因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给予1人撤职政务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处理,1人责令辞职;2022年上半年因违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给予2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二)按照公司《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推动三项制度改革。主动淘汰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冗余人员,2020年协商解除合同5人,2021年协商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不续签6人;2021年根据年终考评结果,业务单位23人薪酬调降,职能部门1人末等淘汰,因不能正常履行本职岗位职责、不符合岗位要求,对1人进行转岗、降薪处理;2022年根据年终考评结果,业务单位9人薪酬调降。
(三)按照公司《子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公司中层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对综合考核结果运用到位。2020年对“不称职”的2人进行了降职或免职,均为子公司领导人员;2021年对结果为“差”并存在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进行了组织调整,对“不称职”的领导人员进行降职或免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务的领导人员进行降职或转岗,对职能部门得分在中层干部中排名靠后的人员进行谈话,指出问题和不足,督促改进;2022年对职能部门得分排名靠后的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四)按照公司《业务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违规经营的业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理,对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业务单位多次进行谈话,提出问题、改进工作。2022年将对《业务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加强考核。
(五)制定《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及其配套的《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考核办法》,明确退出机制。
综上,公司将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契机,对标国内优秀企业,加快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人力资源制度改革,确保到2022年底,形成全面、常态化的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市场化用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