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公司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推行全员差异化考核体系
文化产业公司按照控股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目前已完成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及办法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差异化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实现全员绩效考核
(1)各业务单位、各职能部门均分别制定了差异化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根据部门职责、控股集团年度重点工作、公司年度管理工作要求,同时针对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行业特点和管理短板制定。考核指标内容包括:基本指标(利润指标)、分类指标(重点工作)和综合约束性指标(党建工作、综合管理工作、 一票否决项)。
(2)每位员工均制定了差异化考核指标。根据每位员工所在岗位职责、重点工作,确定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岗位职责)、分类指标(重点工作)和综合评价(目标管理、计划组织、工作态度、执行力、团结协作、学习成长)。
(3)每位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实施 360 考评。员工年终考评结果分别与个人考核结果、部门内员工互评结果及部门考核结果挂钩;不同岗位的绩效考核中,部门考核结果所占权重各不相同;最终考核结果在绩效奖金兑现中运用。
二、控股子公司经理层、利润中心管理团队全面实行任期 制、契约化管理
根据控股集团及文化产业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文化产业公司控股子公司经理层及各利润中心管理团队共 11 人的《聘用合同书》、《年度(任期)考核责任书》签订工作。明确任期管理、契约签订、考核评价、薪酬激励、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等要求,与控股集团对二级企业负责人考核周期保持同步。根据各考核人员的不同岗位,分别制定了差异化考核指标;子公司及团队负责人考核奖金的15%-30%作为风险保证金,下一年度绩效考核后发放。
三、全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在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中,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应用于绩效奖金发放、岗位调整、薪酬调整、员工培训与职业生涯发展等方面。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基本合格及以下,不参与公司《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各奖项评选和奖励分配;员工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不合格,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安排待岗培训,发放基本工资,考核合格后重新定岗定薪。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中层干部参照《苏豪控股集团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实施意见》执行。
四、强化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
根据文化产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对公司三大板块从 6 个方面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填制《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表》、《安全整改通知书》。年终,由安全管理部门联合纪检部门对子公司及各部门进行年度安全生产考评,填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考评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在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中设立全员安全奖,各部门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安全考核奖,在控股集团对公司安全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在绩效考核指标中设立“一票否决”项,涉及安全维稳责任事故、舆情负面影响、廉洁风险事项等六种情况,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员工按照公司绩效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安排待岗培训,发放基本工资。
文化产业公司通过对绩效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的修订,明确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目标;完成绩效考核全覆盖,按业绩贡献分配薪酬;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员工合理流动。基本实现了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三能”机制。完善后的绩效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符合公司改革发展的方向,引导部门及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为推动文化产业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